经济补偿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劳动合同终止后,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一次性经济补助。那么试用期被辞退有没有补偿,经济补偿是怎么规定的?
用户咨询:我今年7月9日入职,劳动合同两年,试用期两个月。今天是9月4日,公司以我不符合公司要求为由辞退了我。请问,现在被辞退了,按照劳动法可以得到赔偿吗?
云南博一律师事务所邵平律师回答:
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提出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以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的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邵平律师分析:
根据《劳动法》和《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应根据违反或解除合同的不同情况而定。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办法》明确规定了不同的补偿标准,规定了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四种补偿标准:
(一)违反劳动法和合同约定,克扣拖欠工资和拒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低于当地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加发低于25%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
(二)因劳动者患病、非因工负伤或者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当支付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对患重病、绝症的,用人单位还应增加医疗补助。重疾增加不低于医疗补助的50%,绝症增加不低于医疗补助的100%。
(三)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经过培训或者调换工作岗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工资高于社会水平三倍的,最多支付1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四)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与用人单位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需要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每满一年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在这种情况下,支付经济补偿没有12个月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