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工作效率,简化工作流程,方便申请人快速取得不动产登记证件(证明),不动产登记中心在浙江办公APP中推出不动产登记电子证件(证明)打印功能,并于今年5月正式推出自助打印服务,同时在登记窗口放置自助打印机。
不动产电子证书(凭证)包括《预售商品房预登记证书》、《预售商品房抵押预登记证书》、《抵押登记证书》、《不动产权属证书》。加盖电子印章的不动产登记证书与纸质不动产登记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不动产登记中心完成受理、审核、登记后,申请人可携带本人身份证直接到独立卡机办理。需要纸质证明的申请人可以到窗口办理,工作人员会照常提供纸质证明服务。
随着网上业务的发展和电子证书的广泛使用,不动产登记中心将逐步推广推出自助打印机,倡导浙江运行APP打印电子证书。
1.自助打印机操作流程步骤如下:
选择打印类型→放入身份证感应→人脸识别→选择打印→签字确认。
2.在线申请渠道:
浙江办公APP→房屋服务→房地产浙江邓丽→电子证书→电子证书(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