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高铁上霸座不听劝说被处行政拘留
1、违法,女子因涉嫌扰乱公共交通工具秩序,被行政拘留5日。张某被行政拘留5日,我们可以看出,张某的行为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中的情节较重情形。
2、事件中女子最终被民警拘捕带离列车,并以扰乱公共交通工具秩序罪处于10日行政拘留。
3、上海这位女子在高铁强行霸占他人的座位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23条的规定,她的行为扰乱了公共交通上的秩序。铁路警察对该女子做出了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事情发生在2月27日 ,曹先生乘坐从上海开往太原南的列车 。
4、女子高铁上霸座不听劝说被处行政拘留,高铁列车上,一名女子强行霸占他人座位,乘警接到报警后,立即前往处置,但该女子仍然拒不配合,女子高铁上霸座不听劝说被处行政拘留。
高铁霸座扰乱秩序,上海一女子被处行政拘留,其行为在法律中如何定性...
女子以扰乱公共交通秩序罪被处以5日行政拘留的处罚。受到这个处罚,不知道女子会不会后悔。原本就是别人的座位,霸占之后还强词夺理,振振有词。真的不知道这位女子哪来的底气,得到这样的处罚,也算是实至名归。
这位女子的行为缺乏道德 大家出行在外不要为了给自己省事就给别人制造很多麻烦,如果这位女子能够及时的回到自己的座位上,那么也不会出现被拘留5日的后果。
辱骂乘警一般情况下会被处警告或者是200元以上的罚款,如果情节严重的话,有可能会被拘留。
这种行为已经严重影响了公共秩序,违背了《治安管理处罚法》,所以相关部门是可以对这个女子进行处罚的,而且还构成了恶意辱骂他人,性质极其恶劣。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在公共场合大声吵闹已经严重影响到其他乘客,这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需要5到10天的行政拘留并处以500元以下的罚款。
深圳开往成都东列车上,女子霸座叫嚣威胁民警,她将面临什么处罚...
但愿10天的拘留处罚让她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修正自己以后行为和品德。据了解,事情发生在深圳开往成都东的K486次列车上,事发时,列车正运行至湖南郴州至衡阳段。
在2号车厢,一位阿姨顶替了别人的位置,不肯离开。别人劝阻她时,她傲慢地说:请再说一遍,再试一次。当警察要求这位大妈坐下来冷静时,她非但没有冷静,反而变得更加疯狂。
这就是在深圳开往成都的列车上一位女乘客的行为。这位女乘客为了霸占他人的座位和其他的旅客发生了争吵,来把邻座的小男孩给骂哭了。
高铁又现霸座女强坐下趟列车同一座位,她的行为将被如何定性?
高铁又现霸座女强坐下趟列车同一座位,她的行为首先是没有素质的行为,虽然被民警警告且罚款了200元,但是我个人觉得还是处罚的太轻了,当然最好是有个黑名单,或者可以限制一段时间内,只能买站票。
上海这位女子在高铁强行霸占他人的座位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23条的规定,她的行为扰乱了公共交通上的秩序。铁路警察对该女子做出了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事情发生在2月27日 ,曹先生乘坐从上海开往太原南的列车 。
近日,在阜阳前往上海的列车上,一女子强坐他人座位,成为最新“霸座网红”。当天,在接到反馈后,乘务人员多次劝说女子,但她却仍不配合。
高铁霸座女被罚200元,是根据哪条法律处罚的?
高铁霸座违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行为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处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并给予180天内禁止购买火车票的处罚。火车高铁霸座不仅属于不文明行为,而且属于违法行为。
这种行为已经严重影响了公共秩序,违背了《治安管理处罚法》,所以相关部门是可以对这个女子进行处罚的,而且还构成了恶意辱骂他人,性质极其恶劣。
该条文的立法目的,是要通过法律确保出行秩序和公共安全。“霸座”行为具有三点危害。
高铁又现霸座女强坐下趟列车同一座位,她的行为首先是没有素质的行为,虽然被民警警告且罚款了200元,但是我个人觉得还是处罚的太轻了,当然最好是有个黑名单,或者可以限制一段时间内,只能买站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