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连续工作满十年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例外情况有哪些?
首先,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且正在履行劳动合同,除非证明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以欺诈、威胁等手段签订的。根据上海的裁决标准,劳动合同期满前,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提出将正在履行的劳动合同变更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未经双方同意,应当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
其次,原劳动合同期满前因法定事由延长连续工作年限满十年,法定事由消失,劳动合同终止。通知称,延长合同期限只是为了照顾劳动者的特殊情况,劳动合同终止的时间也相应延长,而不是终止。在法律没有关于解除的特别规定的情况下,不能违反合同解除法的相关规定,任意扩大解释,将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后果纳入其中。因此,当法定的延期原因消失时,合同自然终止。
再次,符合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再续订劳动合同的情形。通知称,劳动者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但与用人单位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合同到期,自然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