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塘合作合同协议
合伙人:甲现住址:
合伙人:B现住址: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签订合伙经营鱼塘合同,有效水面约亩。投资总额为人民币元,甲方出资人民币元,乙方出资人民币元,各占投资总额的%和%。
第二条本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为年。
第三条合伙人共同经营、管理、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第四条甲乙双方均可单独或与朋友合伙使用承包鱼塘进行垂钓休闲,对方不得干涉。但捕捞要合理适度,不影响鱼塘的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其他人可以加入公司,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手续,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企业终止:
(一)合伙期限届满;
(2)合作双方协商一致;
(三)合伙业务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法规;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做出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合伙人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