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留置措施的具体程序是什么
执行留置措施的具体程序是什么?律师解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设区的市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省级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国家监察委员会备案。
留置程序:审批。需采取留置措施的,制作《留置措施采取审批表》和相关证据材料报本级监察委委务会议集体研究决定,然后报上一级监察委批准。开具留置令向被调查人宣布,并及时将被调查人送至留置场所留置,从进入留置场所开始对被调查人进行实时监控录像。
监察委留置放人流程为: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设区的市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省级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国家监察委员会备案。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延长留置时间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
什么叫留置措施?
1、留置措施的含义如下:留置措施是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所采用的限制被调查人的人身自由的一项严厉措施。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留置措施是由公安机关执行的。
2、法律分析:留置措施是以前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所并没有采用的惯常措施,是涉及被调查人的人身自由的一项严厉措施。
3、留置措施是指公安机关在特定情况下,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或涉案人员进行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性措施。它通常发生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目的是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跑、自杀、毁灭证据或继续犯罪,确保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在具体实施中,留置措施通常是在公安机关调查取证阶段采取的。
4、留置措施,这是以前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所并没有采用的惯常措施,是涉及被调查人的人身自由的一项严厉措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5、留置措施指的是以前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所并没有采用的惯常措施,是涉及被调查人的人身自由的一项严厉措施,且留置盘问期限只有短短的24-48小时。
留置超过6个月再延期
1、如果案件需要,留置期限确实有可能超过6个月,并经过一定的程序进行延期。留置措施的基本规定 根据我国《监察法》的规定,监察机关在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时,可以采取留置措施。留置时间通常不超过三个月,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也不得超过三个月。
2、不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查询显示:如果在六个月内,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采取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批准延长留置期限。但是,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
3、三个月,留置期限三个月,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根据《监察法》规定,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这里的三个月是固定期限,不因案件情况的变化而变化能因发现“新罪”(监察机关之前未掌握的被调查人的职务违法犯罪)重新计算留置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