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数量也在不断上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遇到交通事故时,一般是查明事实和原因确定责任,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这种责任认定的性质是什么,有什么作用?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处理交通事故案件的证据。它是确认期内所有被调查证据的最终体现。因此,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据上海市公安局崇明分局交警支队事故审理大队副大队长杜海滨警官介绍,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是行政处罚文书,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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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是责任认定书吗?我们能得到赔偿吗?
杜海滨表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和《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作用类似,都是反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事故调查认定结果。但不同的是,事故认定书只包括调查得出的事实,不包括事故原因分析、当事人责任认定等判断和确认结论。简单来说,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就是为确认道路交通事故确实发生而出具的法律文书。虽然交警部门不能确定责任,但是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仍然可以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赔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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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公民多久能拿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道路交通事故的认定是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条例》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的。”杜海滨告诉记者,按照相关规定,适用简易程序的交通事故,交警应当当场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不具备当场制作条件的,应当在三日内制作;适用一般程序的交通事故,交警部门自现场勘查之日起十日内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发生交通肇事逃逸的,应当在扣押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和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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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拒绝承担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中的责任。有什么补救办法吗?
“如果对责任认定书中写明的事故责任不满意,可以申请复核。”杜海滨说,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第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的,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如果对复核结果仍不服,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重新划分责任。交通事故赔偿最终结果由法院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