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调整年表
1、自2003年起,中国的个人所得税政策经历了一系列调整,以适应经济发展和税制改革的需要。首度调整发生在2003年10月,商务部建议取消利息税并提高个人所得税免征额。随后,广东财政在2005年初进行相关调研,为中央出台税改提供依据。
2、年和2008年,个人所得税免征额分别提升至2000元和2008年3月1日起的2000元,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也有暂免征收的时期。2010年起,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开始征收个税,而2011年的税改进一步提高了免征额至3500元,并对税率结构进行了调整,简化了档次。
3、年,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并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审议并通过了修改决定,免征额提高到1600元,于次年1月1日实施。此后,个人所得税法多次修正,免征额和税率结构有所调整,如2008年暂免储蓄利息所得税,2010年开始征收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所得税。
4、年6月1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召开,个人所得税免征额拟调至5000元。2018年8月底,调查显示,大部分网民希望提高个税起征点。2018年8月2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并于2018年10月1日起过渡施行,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5、雇用关系的工资收入计算个税是用月表。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是按月进行缴纳的。劳务报酬等其他类型,个人所得税是按次进行缴纳的。综上所述,工资个人所得税一般按月进行缴纳。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什么时候调整的
个税起征点的调整时间是2018年10月1日。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提出了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由3500元提至5000元(每年6万元)。
个税起征点的调整时间是2018年10月1日。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提出了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由3500元提至5000元(每年6万元)。个税起征点的调整时间是2018年10月1日。
法律主观:根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在2019年1月1日修正案施行之前,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50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调整为每月5000元。2018年8月31日,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通过,起征点每月5000元,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最新起征点和税率。
法律分析:个税起征点已做调整。8月31日下午,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个税法确定个税起征点为每月5000元。新个税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新个税扣除标准怎么算
1、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所得五险一金扣除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5000,采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为:纳税额=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扣除标准:个人所得税按5000元/月的标准计算。
2、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注意: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3、年新个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新个税计算公式的核心在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在这个公式中,首先需要将月度收入减去起征点,即5000元。这一步是为了筛选出需要缴纳个税的收入部分。接下来,要减去专项扣除和专项附加扣除。
4、应缴税款=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税率-速算扣除数。请注意,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数额和条件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可能会有变动,因此计算个人所得税时需要参照最新的法律法规。此外,税法可能会有更新,请以最新的税法和政策为准。如需确切计算,请咨询专业的税务顾问或使用官方提供的个税计算器。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什么时候调整?
1、个税起征点的调整时间是2018年10月1日。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提出了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由3500元提至5000元(每年6万元)。
2、法律主观:根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在2019年1月1日修正案施行之前,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50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3、个税起征点的调整时间是2018年10月1日。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提出了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由3500元提至5000元(每年6万元)。个税起征点的调整时间是2018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