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申诉
原告:XX,男,汉族,1988年1月20日出生,身份证号500232190XXXXX58,住址: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城西街XX号。联系电话是1734XXX。
被告:XX,男,汉族,1985年1月29日出生,身份证号500232198501XXXX8,住址重庆市武隆区白马xxxxxxxx。电话号码是13206XXXX66。
第三人:XX,男,汉族,1993年2月22日出生,身份证号5001121993022XXX,住址重庆市渝北区XXXX,联系电话1367XXXX4。
要求
一、请求被告立即返还不当得利XXX元。
二、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原告和被告是同班同学。2020年5月……(写故事)……被告的行为已构成不当得利。为了保护原告的权益,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们向你院提起诉讼。
我在此传达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
塑造的人:
年月日